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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巡查工作方案范文(精选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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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巡查工作方案范文(精选6篇)

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方案”,即在案前得出的方法,将方法呈于案前,即为“方案”,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医院巡查工作方案6篇 , 供大家参考选择。

医院巡查工作方案6篇

第一篇: 医院巡查工作方案

专项巡查工作方案

【篇一:专项检查工作方案0311】

公司“安全质量年”活动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按据公司“安全质量年”活动(以下简称“活动”)的总体部署,作为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拟于2010年二、三季度组织开展以地铁、公路桥隧、大型公建为主的专项检查。具体方案如下:

一、 检查目的

(一)通过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强化公司、各事业部、分公司和全体职工安全质量意识与风险防范意识,提高安全质量监理的精细化监控水平,排查并消除在施项目安全质量管理隐患与漏洞,有效消除安全监理工作中的责任疏漏,努力遏制各种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全面提高在施项目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保证公司业务平稳、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检查与督导相结合。通过公司专家利用专项检查机会对项目的业务指导,与项目部共同分析风险因素,传授交流防控安全生产事故、合理规避监理方责任的经验和做法,增强项目部风险防范意识和管理水平。

(三)检查与交流相结合。在专项检查过程中,通过部门之间、项目之间同类项目的交叉检查,增进部门之间、项目之间的交流,开阔项目总监、技术骨干的视野,相互学习,共同提高。

(四)检验公司改版后管理体系文件的有效性。专项检查拟采用改版后的检查评分表、顾客意见调查表等。通过专项检查的实际操作,检验改版后管理体系文件的有效性、适宜性、可操作性等,从而进一步完善管理体系文件的改版工作。

二、检查范围、内容与方法

(一)检查范围

1、公司所有事业部、分公司正常实施的地铁、公路桥隧、大型公建项目。

2、检查督导组自行选定的其他项目(周边或沿线1-2个项目)。

3、分公司管理体系运行情况(内审)。

(二)检查内容及重点

检查内容为检查评分表的主要内容,重点检查项目部风险控制与安全监理、工程质量控制、现场管理、内业等。具体有:

1、项目部管理体系的建立与运行情况。包括:

●项目组织机构的建立、分工与人员配备情况;

●各种责任制的建立与落实情况;

●各种规章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等。

2、项目作业指导文件的编制与执行情况。包括:

●监理规划、安全监理方案、监理实施细则、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方案、应急预案等编制、审批与执行情况;

●相关的交底与培训情况。

3、项目的风险控制与安全管理情况。包括:

●项目部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与运行情况;

●对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核查情况;

●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措施和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查情况;

●安全隐患及其排查情况;

●重大危险源识别、评价、监控情况等。

4、各种监理作业文件,如:监理月报、会议纪要、监理通知、停(复)工令、记录等是否合规、程序是否完善、文字是否严谨、所叙述问题是否能相互印证并交圈等。

5、部门检查、项目部自查情况及各种检查所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等。

(三)检查方式、方法

1、检查方式

专项检查工作分项目自查、检查督导、复查三个阶段实施。

●自查。范围为公司所有在施项目,由项目总监(项目经理)组织,事业部、分公司可视情况派员督导,自查记录应留存备查。

●检查督导。由各检查督导组按本方案组织实施。

●复查。各检查督导组的检查督导工作完成后应及时进行小结,编制本检查督导组检查督导工作报告,提出拟复查项目名单。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项目,检查督导组应进行复查:

①所检查督导项目存在问题较多;

②所检查督导项目存在涉及安全质量的重大问题,对公司具有重大的潜在风险;

③检查督导组认为有必要进行复查的其他情况。

复查工作由原检查督导组安排人员(1-2人)实施。检查督导组未复查的项目,由所属事业部、分公司组织复查。

2、检查方法

检查督导工作将依据国家法规、监理规程规范、公司管理体系文件和其他相关管理文件进行,检查方式包括听取汇报、巡视现场、抽查资料、项目督导和访问业主等。具体检查督导方法包括听、看、问、评、讲等。

●听。听项目总监汇报与分析,重点是对项目风险的理解与认识、所采取的主要措施等(避免一般性地项目介绍、进展情况等);听业主单位对监理工作的意见与建议。

●看。看现场,重点巡查现场安全隐患;看(抽查)内业,重点是监理自身文件资料的合规性、规范性。

●问。在“听”、“看”基础上,检查督导组通过询问进一步了解掌握现场的主要(关键)问题。

●评。检查督导组对检查情况进行评议,督促项目部关注并致力解决存在的主要(关键)问题。

●讲。检查督导组对该项目的关键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业务指导,必要时,可由检查督导组的专家、针对某个专题进行专题讲座,也可交流其它同类项目成功经验和做法,指导项目部防范、规避项目的主要风险。

三、检查的组织

公司组织7个检查督导组分头组织实施专项检查工作。

(一)检查督导组组成

每个检查督导组均由一名公司领导带队,由3-4人组成。成员为部门总工、地铁、公路桥隧和大型公建项目资深总监与技术骨干、内审员等。为加强检查过程中的业务指导,从公司专家库中精选肖龙鸽(地铁)、朱汉华(公路桥隧)和周文英(大型公建)三位专家分别参与上述三类项目的检查与业务指导。

(二)检查项目的选择

计划检查项目为公司正常实施的地铁、公路桥隧和大型公建项目。尚未开工或已进入收尾阶段、已不存在明显工程风险的项目,不再列入计划检查项目。

抽检项目由各检查督导组在所赴检查地区周边或沿线自行选择,建议优先考虑上述三类项目以外的其它项目,以提高检查的覆盖面。

(三)检查督导分组与计划检查项目

本次检查按照区域和项目类型相对集中的原则进行分组,以方便检查督导组人员专业配置,提高检查督导效率,节约经费。计划分为7个检查督导组,共检查32个监理与项目管理项目和4个分公司(内审)。具体分组和检查项目情况如下:

表1专项检查检查督导分组与计划检查项目

【篇二: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京建发?2011?123号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印发《物业项目收支情况公示及物业服务合同备案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建委、房管局,各物业服务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构建质价相符的市场环境,规范物业服务企业行为,增强物业服务经营透明度,现将《物业项目收支情况公示和物业服务合同备案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物业项目收支情况公示和物业服务合同备案专项

执法检查工作方案》

主题词:物业服务执法检查 通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11年3月28日印发

京建发?2011?123号附件:

物业项目收支情况公示及物业服务

合同备案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规范物业服务企业行为,增强物业服务经营透明度,营造公平的市场环境,构建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和谐互信关系,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决定在全市开展物业项目收支情况公示和物业服务合同备案专项执法检查,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推动物业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营造公平的市场环境,实现行业监管模式转变。通过开展物业项目收支情况公示专项执法检查,落实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知情权、监督权,促进物业服务企业经营行为透明化;通过开展物业服务合同备案专项执法检查,实现政府行业监管重心转移,促进物业服务企业服务活动规范化。

二、工作目标

此次专项执法检查工作,应当达到“两个确保”。一是确保全市所有实施专业化物业管理的项目在三月底之前,严格按照规范,公示上一年度物业服务合同履行情况、物业项目收支情况和本年度物业项目收支预算;二是确保全市所有物业项目在2011年10月1日前完成物业服务合同备案。其中,

一、二级资质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于2011年7月1日前完成合同备案。

三、检查内容

(一)物业项目收支情况公示执法检查

检查物业项目公示情况是否达到“三规范,两积极”的要求。

1.公示时间规范。检查物业服务企业是否于2011年3月31日前已经向业主公示了上一年度物业服务合同履行情况、物业项目收支情况、本年度物业项目收支预算;

2.公示场所规范。检查物业服务企业是否将有关情况公示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臵;

3.公示内容规范。检查物业项目收支情况报告是否符合撰写规范;

4.积极答复质询。检查物业服务企业是否积极答复业主对公示内容提出的质询,并有相应记录;

5.积极配合审计。检查物业服务企业对业主共同决定或者业主委员会提出对物业项目收支情况进行审计时,是否给予积极配合。

(二)物业服务合同备案执法检查

1.一级、二级资质物业服务企业是否于7月1日前完成物业服务合同备案,三级资质物业服务企业是否于10月1日前完成物业服务合同备案;

2.物业服务企业填报的备案信息与物业项目实际情况是

否相符;

3.物业项目负责人是否已取得考试合格证书。

四、实施步骤

(一)物业项目收支情况公示专项执法检查

1.辖区自查阶段(4月1日-4月24日)。各区县建委、房管局严格按照本工作方案确定的检查内容,采取逐一检查的方式,对辖区内所有实施专业化物业管理的项目进行收支情况公示专项执

法检查,并填写《物业项目收支情况公示专项执法检查表》(见附件1)。检查过程中发现物业服务企业未达到“三规范、两积极”要求的,约谈物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和物业项目负责人,责令限期改正,并作为不良记录记入物业服务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信用系统,拒不纠正的,及时向社会公示,通过媒体予以曝光。

2.交叉检查阶段(4月25日-4月30日)。各区县建委、房管局之间采取交叉检查的方式(具体安排见附件2),对其他区县物业项目的公示情况进行随机检查,检查数量不少于10个项目,检查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于5月8日前上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并抄送物业项目属地的区县建委、房管局。

3.抽查阶段(4月25日-4月30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对物业项目公示情况进行抽查,组织相关新闻媒体参与,重点抽查业主投诉较多、社会影响较大的18个项目(见附件3),以及公示情况检查后,业主仍然有意见,特别是未按业主要求配合审计的物业项目,抽查结果在全市予以通报。

4.总结上报阶段(5月1日-5月15日)。各区县建委、房管局要认真总结专项检查中的成功经验及存在问题,形成书面材料,于5月25日前将《物业项目公示情况专项执法检查统计汇总表》(见附件4)一并上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二)物业服务合同备案专项执法检查

1.检查阶段。物业服务合同备案执法检查分两个阶段开展。各区县建委、房管局于7月1日至8月31日检查资质一级、二级物业服务企业的物业服务合同备案完成情况;10月1日至11月30日检查资质三级物业服务企业的合同备案完成情况。检查中发现物业服务企业未按时将物业服务合同报送备案的,要责令改正并实施行政处罚;发现现场情况与信息填报不符的,要责令限期整改并说明原因;物业项目负责人未取得合格证书的,责令其限期取得合格证书。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对物业服务合同情况进行抽查,将抽查结果予以全市通报。

2.总结上报阶段。各区县建委、房管局应加强标准化管理、信息化建设力度,对照检查方案,认真统计分析物业服务合同备案的检查数量、违规情况等,发现问题、总结经验,于12月15日前将《物业服务合同备案专项执法检查统计表》(见附件5)及书面总结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五、工作要求

(一) 加强组织领导。今年是贯彻落实《办法》的第一年,各区县建委、房管局要高度重视专项执法检查工作,充分认

【篇三:巡视工作实施方案】

巡视工作实施方案

一、巡视的目的和意义

为了加强党内监督,有效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保持党的纯洁性,促进管理提升,确保公司重大决策的贯彻落实,保障公司创世界一流目标的实现,按照中央、集团和公司的有关规定,公司研究决定开展党内巡视工作。

二、开展巡视工作的依据

(一)《中国共产党章程》

(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

(三)《中共神华集团公司党组巡视工作暂行管理办法》

(四)国华公司《巡视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三、被巡视单位

河北国华定洲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四、巡视内容

主要了解掌握被巡视单位以下情况: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神华集团和国华公司重大决策部署情况;

(二)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执行情况;

(三)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依法经营、廉洁从业、勤勉敬业的情况;

(四)开展作风建设的情况;

(五)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情况;

(六)是否存在因各种违规违纪行为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情况;

(七)私设“小金库”、账外账等违反财经纪律的情况;

(八)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情况;

(九)项目管理、采购管理、销售管理、资产管理和资金管理等业务开展情况;

(十)公司党委和领导小组要求巡视的其他事项。

五、巡视方式

(一)听取汇报

听取被巡视单位2009年以来工作开展情况的总体汇报(在启动会上进行),以及人力资源、纪检监察、经营管理、物资采购等专题汇报(另行安排)。汇报的重点是工作中的不足和差距,以及相应的对策建议。具体内容可参考附件1“汇报材料提纲”。

(二)列席会议

巡视组根据需要列席被巡视单位以下会议:党委(总支、支部)会、董事会、党政联席会、总经理办公会、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述职述廉会等。被巡视单位应按照要求,提前向巡视组提供会议计划和会议通知。

(三)开展访谈

巡视组围绕巡视内容,同领导班子成员、中层管理人员(全部)、部分高风险岗位人员(随机抽取)和员工代表(随机抽取)进行个别访谈。访谈内容见附件2“访谈提纲”。

(四)受理信访

巡视组受理反映被巡视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问题的来信、来访、来电。经领导小组批准对反映领导人员苗头性问题和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线索进行初步了解。

(五)设立意见箱

巡视组进驻被巡视单位后,立即设立专门的意见箱,向员工公开意见箱位置和网上举报地址、举报电话号码等,由巡视组指定专人负责,每天将举报情况统计整理。

(六)调阅、复制资料

巡视组调阅复制的资料主要包括被巡视单位2009—2012年的相关文件、档案、会议记录、账簿等(详见附件3“巡视组调阅资料清单”)。

(七)民主测评

在各单位的巡视工作启动会上,巡视组将组织民主测评。测评对象:被巡视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中层管理人员(正职)。测评内容:工作业绩、领导能力、廉洁自律、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等(详见附件4“民主测评表”)。参加人员:即参加巡视工作启动会人员,包括:领导班子成员和中层管理人员(正职),高风险岗位人员5人(随机抽取),员工代表10人(随机抽取)。

(八)走访调研

巡视组围绕巡视内容,特别是针对员工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和事项,深入部门和一线、深入员工开展走访调研活动,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走访调研对象主要包括:安健环、发电、设备、

燃料、生技、经营、物资、财务、人力等部门;部分班组;部分员工。

六、时间安排

10月16日开始,预计11月16日结束。

七、基本程序

(一)立项及审批

提出党内巡视请示,上报公司党委审批。

(二)成立组织机构

公司党委设立巡视组,承担巡视工作。

(三)制定实施方案

巡视组制定实施方案,经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印发执行。

(四)组织学习培训

巡视组学习巡视工作有关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工作流程,由巡视办协调,向有关部门了解被巡视单位的有关情况。

(五)下达巡视通知

巡视办提前10日以文件的形式,向被巡视单位下达巡视通知和巡视实施方案,被巡视单位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六)召开启动会

巡视组进驻被巡视单位后,召开巡视工作启动会。主要内容:通报巡视工作计划、提出相关要求、听取汇报、巡视工作普及性培训、民主测评及填写问卷(详见附件5“启动会议程”)。参加人员:所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中层管理人员(正职)、高风险岗位

和员工代表。

(七)开展现场巡视

巡视组以听取汇报、列席会议、受理信访、调阅资料、民主测评、走访调研等方式,开展现场巡视。

(八)撰写巡视报告

现场巡视结束后,巡视组撰写巡视报告。

(九)反馈建议与回访

在巡视报告经公司审定后15日内,巡视组向被巡视单位反馈巡视意见和建议。被巡视单位要制定整改方案,上报巡视办,并且自整改方案报送之日起每3个月报送一次整改情况报告,直至整改全部结束。巡视办可以通过回访、听取汇报等方式了解整改计划的落实情况,并向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十)巡视结果的应用

巡视结果和巡视整改情况做为干部考核、选拨任用、奖励惩处和对干部进行调整、免职、降职等组织处理的重要依据。

(十一)立卷归档

巡视办将巡视工作的所有过程资料进行整理立卷,归入公司廉洁档案。

八、需要被巡视单位配合的事项

(一)落实总协调人1人,与巡视组做好业务联络。安排具体联络人员1-2人,配合巡视组现场工作;

(二)为巡视组提供办公场所。提供必要的网络、电话、打印机、纸张、签字笔等办公设备和用品;

第二篇: 医院巡查工作方案

迎接巡查工作方案

【篇一:迎接检查工作方案】

迎接**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专项检查工作,按照**文件要求。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成立迎检工作领导小组

为确保迎检工作有序进行,特成立**专项检查工作迎检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检查的全面工作。

组长:

副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迎检工作。

主任:

成员:***(负责*项工作)

***(***********)

二、工作安排

1、*月*日,召开领导小组会,全面部署各项迎检准备工作;

2、*月*日,各成员汇报迎检工作准备情况;

3、*月*日,全体人员进行自查,对所有档案、汇报材料梳理查漏补缺;

4、*月*日,*地点接受检查。

三、工作要求

1、迎检期间,全体迎检小组成员按照各自职责,认真履行职责,迎检当日必须到场参与迎检。没有安排任务的职工,

保持24小时电话畅通,随时接受调度。

2、迎检小组各负责人限时完成各项工作。全面熟悉迎检数据信息并在检查时对检查组的提问进行答复。

3、各责任单位上报材料和报表要保证及时、准确,严禁弄虚作假。

【篇二:关于做好迎接住建部检查工作的方案(一中心)】

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第一项目管理中心文件

第一项目管理中心关于

迎接住房城乡建设部全国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

监督执法检查专项工作方案

中心各部门、各参建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迎接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轨道交通质量安全监督检查的通知》(京建发[2015]156号)和公司迎检方案的要求,为做好监督检查的迎检工作,并通过迎检进一步提升轨道交通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制定本专项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此次监督执法检查为契机,进一步促进轨道交通工程参建各方主体责任落实,推动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安全管理和质量控制健康发展,不断完善风险管理体系和质量安全机制建设,坚决杜绝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较大安全隐患等问题的发生,在住房城乡建设部开展的全国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中创先争优。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此项工作有序开展,第一项目管理中心成立迎检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潘秀明

常务副组长:刘鑫

副组长:吕高峰、张晓岩、雷崇红、陈浩

成员:中心各部门负责人,各参建单位项目负责人。

三、活动时间

2015年4月20日至检查结束。

四、检查范围及内容

(一)检查范围

轨道交通6号线西延、8号线三期、14号线中段、昌平线二期、燕房线和西郊线工程。

(二)检查内容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检查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建质[2014]111号)有关内容。

五、工作安排

(一)参建单位自查(5月12日之前):

2015年4月20日至5月12日。项目中心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监测、检测等各方主体单位要按照《指南》附表积极开展自查整改工作,按照《指南》附表组织项目机构全面、深入、细致开展自查整改工作,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形成自查问题台账(格式见附件1)并立即整改。自查整改工作完成后,各企业要对自查及自查整改效果进行评价,形成总结报告。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监测、检测单位应

于5月15日前将总结报告、复查问题台账上报项目管理中心。

勘察、设计单位报至项目中心设计管理部;

施工单位报至项目中心工程部;

监理单位报至项目中心安全质量部;

监测单位报至项目中心风险监察部;

检测单位报至项目中心工程部。 期间,项目管理中心各相关部门对于各参建单位自查情况进行核实、汇总、检查,对于存在的问题进行督促整改。

(二)项目管理中心自查(5月20日之前):

2015年4月20日至5月20日。项目管理中心由书记牵头,各有关部门由部门负责人按照《指南》附表积极开展自查整改工作,按照《指南》附表组织全面、深入、细致开展自查整改工作,对于没有达到满分,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形成自查问题台账(格式见附件1)并立即整改。自查整改工作完成后,各部门要对自查及自查整改效果进行评价,形成总结报告,于5月20日前将整改报告、问题台账及自查评分表报中心安全质量部汇总,安质部汇总后报至公司安全质量总部。

中心各相关部门按照《质量安全迎检资料责任划分表》(附件4),完成迎检资料组卷工作。

(三)公司抽查及中心互查(5月21日至6月30日): 公司由质量安全主管领导牵头,组织各部门和项目管理中心按照《指南》附表1(附件3)开展抽查、互查工作。并

填报复查问题台账(附件2)。 公司各部门于6月5日前,将各部门的安全质量管理制度文件报公司安质总部,由安质总部统一汇编成册。

由公司安全质量监察总部于6月01日前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监督总站、市重大项目办安全质量处报送自(复)查整改总结报告。

由公司规划设计总部于6月01日前向市规划委勘察设计和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办公室报送自(复)查整改总结报告。

(四)迎接北京市监督抽查(6月1日至6月14日): 配合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重大项目办、市规划委对各中心、参建单位自(复)查整改效果进行监督执法抽查。 对于抽查出的问题等,项目管理中心进一步整改落实,做好迎检最后准备。

(五)总结和迎接检查(6月15日至检查结束): 项目管理中心及各参建单位要积极迎接检查,并配合做好各种迎检资料。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中心各部门、各参建单位要牢固树立首都意识、精品意识,高度重视此次住房城乡建设部监督执法检查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周密部署。项目管理中心书记为迎检工作第一责任人,要亲自负责,具体落实,确保将检查工作做细、做实。要安排好专人负责资料组卷工作。

(三)统筹兼顾,力求治本。各参建单位牢固树立“一盘棋”的思想,统筹兼顾,齐抓共管。要做到“三个结合”:一是全面检查与重点检查结合;二是自查与抽查结合;三是经常性检查与集中专项检查结合。处理好“五个关系”:一是处理好检查与施工的关系;二是处理好质量安全与体系建设的关系;三是处理好施工组织与前期准备的关系;四是处理好现场管理与资料管理的关系;五是处理好风险控制与工程进度的关系。各单位在抓好迎检工作的同时,也要抓好工程日常施工,正确处理好检查工作与日常施工的关系,通过检查工作提高质量安全管理水平。

(四)做好信息报送工作。中心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按照通知明确的时间节点,及时做好相关信息的汇总和报送工作。

附件:1自查问题台账

2复查问题台账

3建设单位质量安全检查评分表

4质量安全迎检资料责任划分表

2015年5月5日

【篇三:迎接国家督导巡视组工作方案】

迎接国家督导巡视组工作方案

2014年10月下旬至12月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将对我市煤矿进行督导巡视。为确保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攻坚战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局成立迎检领导小组,组长:王旭康,副组长:赵超锋、任令钧、刘剑波、李素中、申新庄,成员为办公室、业务科室、中队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二、具体分工

1、各中队负责辖区煤矿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和全面实施安全生产“1+4”工作法落实情况。重点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99号)、“双七条”、谈心对话、事故警示教育等规定和要求,煤矿要有记录和视频。(“1+4工作法”:“1”就是握紧一个“方向盘”,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坚定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的工作方向。“4” 就是坚持“四轮驱动”即:一是把煤矿安全“双七条”贯彻

到底;二是打好50个重点县煤矿安全攻坚战;三是警示教育要生动有效;四是建立安监干部与矿长谈心对话工作机制。)

2、安监一科、质标科负责“五真”要求落实情况,主要是煤矿停工停产情况、副科级领导干部包矿情况、煤矿整改情况和复工复产验收情况。

3、安监二科负责汇总季度检查情况、劳动用工管理和职业病防治情况。

4、安监三科负责汇总每月隐患排查情况。

5、督查科负责整理检查笔录,汇总月下井次数、查出隐患条数、隐患销号条数、重大隐患督办条数。

6、防水科负责汇总两个水害治理示范矿区建设情况。

7、通风科负责汇总隐蔽致灾因素普查进展情况和瓦斯治理利用情况。

8、总工室负责机械化升级改造情况和可行性论证情况。

9、行业科负责汇总拟关闭退出煤矿情况和三家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重新核定生产能力进展情况。

10、监控室负责汇总信息化平台建设情况。

11、应急救援中心汇总今年以来隐患大排查情况。

12、执法队负责煤矿打非治违情况,重点是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集中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安委?2014?6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

监局关于印发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安监总办?2014?100号)有关规定的情况(“六打六治”:打击矿山企业无证开采、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采矿行为,整治图纸造假、图实不符问题;打击破坏损害油气管道行为,整治管道周边乱建乱挖乱钻问题;打击危化品非法运输行为,整治无证经营、充装、运输,非法改装、认证,违法挂靠、外包,违规装载等问题;打击无资质施工行为,整治层层转包、违法分包问题;打击客车客船非法营运行为,整治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挂靠经营及超速、超员、疲劳驾驶和长途客车夜间违规行驶等问题;打击“三合一”、“多合一”场所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整治违规住人、消防设施缺失损坏、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堵塞封闭等问题。)。

第三篇: 医院巡查工作方案

福建省大型中医医院巡查工作方案

(2015-2017年度)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省大型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医院,下同)的监管,做好2015-2017年度大型中医医院巡查工作,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大型中医医院巡查工作方案(2015-2017年度)的通知》(国中医药医政发〔2015〕6号)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型中医医院、中医专科医院巡查细则〉的通知》(国中医药办医政发〔2015〕15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巡查目的

贯彻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各项重点任务,完善创新中医医院监管模式,深入调研、全面了解大型中医医院建设发展情况,总结推广先进做法和经验,及时发现存在困难和问题,推动重点工作取得实效,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以促进大型中医医院进一步坚持公益性,加强内涵和行业作风建设,突出中医药特色,发挥中医药优势,提高医院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水平,为人民群众提供高水平的、满意的中医药服务。

二、巡查范围与安排

(一)巡查范围:三级中医医院。

(二)巡查安排:省级中医医院的巡查由国家中医药局组

织实施;其他三级中医医院的巡查由省卫生计生委组织实施,各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配合做好辖区内三级中医医院的巡查工作。

巡查工作有计划、分批次按年度开展。每所医院巡查天数原则上不少于4天。2017年底前完成本轮巡查工作。为提高工作效率,减轻医院负担,省卫生计生委组织的巡查工作(指针对省级以外的其他三级中医医院)将尽量结合评审、评价等工作开展。因此,计划将2012年评审的医院安排在2016-2017年开展新一轮评审时进行巡查,其他医院安排2015或2017年巡查。计划每年巡查4所医院,具体安排当年另行通知。

三、巡查内容

2015-2017年度大型中医医院巡查工作与三级中医医院评审、持续改进活动等工作要求相衔接,主要包括:

(一)反腐倡廉建设

1. 建立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加强行业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的制度建设和监督落实,扎实推进各级党组织和领导班子建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建立完善反对“四风”的长效机制,落实整改措施,开展专项治理。

2. 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党组关于印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的实施意见和责任分解的通知》,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全面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3. 推进院务公开和科学民主决策,全面推行“三重一大”制度,规范权力运行。创造良好的职工工作、生活和学习环境与条件。

4. 严明行业纪律,深入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

5. 加强医德医风建设,落实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和《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规范》,培育和塑造行业清风正气。

(二)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

1. 医院设置、功能和任务符合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的定位和要求。

2. 医院管理和服务坚持“以病人为中心”,服务宗旨、管理理念和管理措施体现医院公益性,把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放在第一位。

3. 参加国家、省、市及所在辖区的医疗紧急救治体系,按时完成对口支援、卫生应急、医疗救助、健康教育等政府指令性任务。开展义诊、医疗服务下乡等多种形式的公益性社会活动。

4. 制定并落实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加强人才培养和梯队建设。具备满足临床教学、培训需求的教学条件和师资队伍,承担在校学生临床教学和接收进修人员工作,积极派出符合条件的临床医师参加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开展面向全行业的学术活动和培训,注重师承教育。

5. 有健全的科研管理体系,具备临床研究支撑条件和平台。针对临床实际问题,组织开展临床研究,不断提高临床疗效。承担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并能将成果转化于实践。

(三)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

1. 制定并落实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具体措施,成效明显。

2. 探索建立适合医院实际的办院模式,创新中医诊疗服务模式。

3. 中医类别执业医师、中药人员、护理人员等人员配置合理,落实中医医师定期考核要求。

4. 加强临床科室建设,提高应用中医药方法解决急危重症和疑难病的能力。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诊疗行为规范,体现中医理念和思维。

5. 重点专科建设成效明显,中医优势病种以中医治疗为主,临床疗效显著,具有创新能力,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6. 积极开展中医综合治疗,中药处方数、中药饮片处方数占门诊处方总数的比例以及中医医疗技术应用达到规定要求。

7. 积极开展中医护理辨证施护和中医护理技术操作,积极开展中医护理技术创新工作,病区开展具有中医特色的健康教育和康复指导,形成有中医特色的专科护理服务。

8. 加强中药饮片采购、验收、储存、养护、调剂、煎煮管理工作,保证中药饮片质量。开展2项及以上中药个体化用药加工服务,积极挖掘整理特色中药疗法和传统中药加工方法,并推广使用。

9. 中医“治未病”服务规范、内容丰富。“治未病”科科室名称符合规定,功能定位准确,区域布局合理,设施设备及人员队伍符合要求。提供中医健康管理全程服务,服务规范,内容丰富,流程合理,开展服务效果追踪评估。医院重视“治未病”工作,在人员配备、收入分配等方面予以政策扶持和倾斜。

10. 加强医院中医药文化建设,形成富含中医药文化的服务文化和管理文化。

(四)医院管理

1. 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依法执业,按照核定的诊疗科目和诊疗技术开展诊疗行为,医院及科室命名规范。组织开展“六五普法”工作。

2. 制定并落实符合中医医院特点,鼓励中医药使用的绩效考核制度,完善内部分配机制,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

3. 建立科学的医院管理体系,健全医院组织结构,完善医院管理规章制度,积极探索建立科学规范的公立医院管理体制。

4. 健全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落实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的核心制度,加强对医疗质量关键环节、重点部门和重要岗位的质量管理。

5. 规范临床检查、诊断、治疗、使用药物和植(介)入类医疗器械使用行为。

6. 加强急诊绿色通道管理,及时救治急危重症患者。

7. 扩大优质护理服务覆盖面,丰富护理服务内涵。

8. 完善处方点评制度,加强合理用药监测,规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严格执行特殊药品的规章制度。

9. 以电子病历和医院管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化建设满足医院发展需要,探索开展信息化医疗质控模式,按照要求及时报送相关信息。

10. 建立公立医院财务预决算报告制度,强化对财政项目资金绩效管理。

(五)医院服务

1. 组织实施“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落实35条具体措施,努力做到让人民群众便捷就医、安全就医、有效就医、明白就医,明显改善人民群众看病就医感受。

2. 深入开展“平安医院”创建工作,建立第三方调解机制和医疗责任保险制度,加强医患沟通,保障患者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四、巡查方式方法

(一)医院自查

中医医院按照上述巡查工作重点和国家中医药局制定的巡查细则,结合中医医院评审和持续改进活动情况,开展自查,形成自查报告,并按照要求提前准备和提交相关材料。

(二)现场巡查

按照年度巡查工作计划,采取暗访、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列席会议、现场查看、问卷调查、座谈会、个别访谈、统计资料分析等方法进行。

(三)反馈

现场巡查工作结束后,各巡查工作组撰写巡查报告,并经国家中医药局医政司或省卫生计生委审核同意后,向接受巡查医院反馈。

(四)整改

中医医院对前期巡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国家中医药局择期对整改情况进行抽查。

五、组织实施

(一)动员部署

1. 省卫生计生委根据国家中医药局制定的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制订本辖区实施方案,明确工作重点、组织分工、活动安排,部署辖区内大型医院巡查活动。

2. 组织收看国家中医药局有关部署、培训视频会议,组织学习巡查工作方案、实施细则及专家手册。

3. 接受巡查医院根据大型中医医院巡查方案和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订本单位自查方案。

(二)自查自纠

1. 中医医院按照要求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整改。

2. 接受巡查的中医医院根据年度巡查工作计划,提前将自查报告及相关材料通过邮寄及电子邮件的方式报送省卫生计生委中医处。

(三)现场巡查

根据巡查分工和具体巡查任务,由国家中医药局和省卫生计生委分别组建巡查工作组。国家巡查工作组专家从国家中医药局建立的巡查专家库中抽取。省级巡查工作组专家主要从中医医院评审专家库中抽取,涉及反腐倡廉等有关内容的巡查,必要时从熟悉相关业务的医院管理干部中抽取。

巡查工作实行组长负责制,根据任务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各巡查工作组应当协调做好接受巡查医院的动员工作;对巡查重点工作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检查和评价;针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和情况提出改进建议和意见。现场巡查工作结束后,各巡查工作组负责撰写巡查报告。

(四)反馈整改

巡查报告经国家中医药局医政司或省卫生计生委审核同意后,向接受巡查医院反馈。接受巡查医院应当按照反馈意见积极整改,收到反馈后30日内向省卫生计生委中医处报送整改方案,3个月内报送整改报告。

(五)总结交流

省卫生计生委负责总结辖区内大型中医医院巡查结果,组织开展反馈和交流,指导督促巡查医院积极整改。

国家中医药局将结合巡查工作报告,对各地大型中医医院巡查情况进行总结,适时组织召开巡查工作会议,交流各地大型中医医院巡查工作情况,总结巡查工作经验,完善巡查制度,宣传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对工作不力,未按要求贯彻落实的,进行通报,并按照职责权限,积极推动解决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对重大违法违纪线索移送处理,对巡查工作的有关资料统一整理归档。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大型中医医院巡查工作是在新形势下建立完善中医医院评价体系、强化中医药管理部门医疗服务监管职能的积极探索,是维护公立中医医院公益性、促进中医医院健康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重大举措。有关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中医医院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明确目标,充分认识大型中医医院巡查工作的意义,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巡查工作取得实效。

(二)全面部署,认真落实

有关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按照工作要求,全面部署,认真组织实施。要通过大型中医医院巡查工作,认真总结分析中医医院发展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研究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中医医院要重视内涵建设和中医药特色优势发挥,克服懈怠情绪,做好自查自纠和整改工作,完善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提高医院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水平。要把巡查工作和三级中医医院评审、持续改进活动、重点专科检查评估等工作相衔接,统筹安排。

(三)严格纪律,查出实效

巡查专家要加强对巡查专家手册相关内容的学习和领会。巡查过程中,要严明巡查工作纪律,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有关要求,厉行勤俭节约,不增加基层和群众负担。各有关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中医医院要按照从严从实的要求,认真做好自查和现场巡查工作,确保不走过场,查实查细。

(四)积极探索,不断完善

各有关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中医医院要积极探索,认真实践,不断总结完善大型中医医院巡查工作的方式、方法和内容,建立大型中医医院巡查工作制度,并形成长效常态机制,以此推动中医医院的能力提升和健康发展。X

第四篇: 医院巡查工作方案

活动方案之迎接巡查工作方案


迎接巡查工作方案

【篇一:迎接检查工作方案】

迎接**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专项检查工作,按照**文件要求。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成立迎检工作领导小组

为确保迎检工作有序进行,特成立**专项检查工作迎检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检查的全面工作。

组长:

副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迎检工作。

主任:

成员:***(负责*项工作)

***(***********)

二、工作安排

1、*月*日,召开领导小组会,全面部署各项迎检准备工作;

2、*月*日,各成员汇报迎检工作准备情况;

3、*月*日,全体人员进行自查,对所有档案、汇报材料梳理查漏补缺;

4、*月*日,*地点接受检查。

三、工作要求

1、迎检期间,全体迎检小组成员按照各自职责,认真履行职责,迎检当日必须到场参与迎检。没有安排任务的职工,

保持24小时电话畅通,随时接受调度。

2、迎检小组各负责人限时完成各项工作。全面熟悉迎检数据信息并在检查时对检查组的提问进行答复。

3、各责任单位上报材料和报表要保证及时、准确,严禁弄虚作假。

【篇二:关于做好迎接住建部检查工作的方案(一中心)】

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第一项目管理中心文件

第一项目管理中心关于

迎接住房城乡建设部全国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

监督执法检查专项工作方案

中心各部门、各参建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迎接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轨道交通质量安全监督检查的通知》(京建发[ ]156号)和公司迎检方案的要求,为做好监督检查的迎检工作,并经过迎检进一步提升轨道交通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制定本专项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此次监督执法检查为契机,进一步促进轨道交通工程参建各方主体责任落实,推动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安全管理和质量控制健康发展,不断完善风险管理体系和质量安全机制建设,坚决杜绝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较大安全隐患等问题的发生,在住房城乡建设部开展的全国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中创先争优。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此项工作有序开展,第一项目管理中心成立迎检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潘秀明

常务副组长:刘鑫

副组长:吕高峰、张晓岩、雷崇红、陈浩

成员:中心各部门负责人,各参建单位项目负责人。

三、活动时间

4月20日至检查结束。

四、检查范围及内容

(一)检查范围

轨道交通6号线西延、8号线三期、14号线中段、昌平线二期、燕房线和西郊线工程。

(二)检查内容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检查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建质[ ]111号)有关内容。

五、工作安排

(一)参建单位自查(5月12日之前):

4月20日至5月12日。项目中心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监测、检测等各方主体单位要按照《指南》附表积极开展自查整改工作,按照《指南》附表组织项目机构全面、深入、细致开展自查整改工作,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形成自查问题台账(格式见附件1)并立即整改。自查整改工作完成后,各企业要对自查及自查整改效果进行评价,形成总结报告。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监测、检测单位应

于5月15日前将总结报告、复查问题台账上报项目管理中心。

勘察、设计单位报至项目中心设计管理部;

施工单位报至项目中心工程部;

监理单位报至项目中心安全质量部;

监测单位报至项目中心风险监察部;

检测单位报至项目中心工程部。 期间,项目管理中心各相关部门对于各参建单位自查情况进行核实、汇总、检查,对于存在的问题进行督促整改。

(二)项目管理中心自查(5月20日之前):

4月20日至5月20日。项目管理中心由书记牵头,各有关部门由部门负责人按照《指南》附表积极开展自查整改工作,按照《指南》附表组织全面、深入、细致开展自查整改工作,对于没有达到满分,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形成自查问题台账(格式见附件1)并立即整改。自查整改工作完成后,各部门要对自查及自查整改效果进行评价,形成总结报告,于5月20日前将整改报告、问题台账及自查评分表报中心安全质量部汇总,安质部汇总后报至公司安全质量总部。

中心各相关部门按照《质量安全迎检资料责任划分表》(附件4),完成迎检资料组卷工作。

(三)公司抽查及中心互查(5月21日至6月30日): 公司由质量安全主管领导牵头,组织各部门和项目管理中心按照《指南》附表1(附件3)开展抽查、互查工作。并

填报复查问题台账(附件2)。 公司各部门于6月5日前,将各部门的安全质量管理制度文件报公司安质总部,由安质总部统一汇编成册。

由公司安全质量监察总部于6月01日前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监督总站、市重大项目办安全质量处报送自(复)查整改总结报告。

由公司规划设计总部于6月01日前向市规划委勘察设计和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办公室报送自(复)查整改总结报告。

(四)迎接北京市监督抽查(6月1日至6月14日): 配合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重大项目办、市规划委对各中心、参建单位自(复)查整改效果进行监督执法抽查。 对于抽查出的问题等,项目管理中心进一步整改落实,做好迎检最后准备。

(五)总结和迎接检查(6月15日至检查结束): 项目管理中心及各参建单位要积极迎接检查,并配合做好各种迎检资料。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中心各部门、各参建单位要牢固树立首都意识、精品意识,高度重视此次住房城乡建设部监督执法检查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周密部署。项目管理中心书记为迎检工作第一责任人,要亲自负责,具体落实,确保将检查工作做细、做实。要安排好专人负责资料组卷工作。

(三)统筹兼顾,力求治本。各参建单位牢固树立“一盘棋”的思想,统筹兼顾,齐抓共管。要做到“三个结合”:一是全面检查与重点检查结合;二是自查与抽查结合;三是经常性检查与集中专项检查结合。处理好“五个关系”:一是处理好检查与施工的关系;二是处理好质量安全与体系建设的关系;三是处理好施工组织与前期准备的关系;四是处理好现场管理与资料管理的关系;五是处理好风险控制与工程进度的关系。各单位在抓好迎检工作的同时,也要抓好工程日常施工,正确处理好检查工作与日常施工的关系,经过检查工作提高质量安全管理水平。

(四)做好信息报送工作。中心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按照通知明确的时间节点,及时做好相关信息的汇总和报送工作。

附件:1自查问题台账

2复查问题台账

3建设单位质量安全检查评分表

4质量安全迎检资料责任划分表

5月5日

【篇三:迎接国家督导巡视组工作方案】

迎接国家督导巡视组工作方案

10月下旬至12月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将对我市煤矿进行督导巡视。为确保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攻坚战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局成立迎检领导小组,组长:王旭康,副组长:赵超锋、任令钧、刘剑波、李素中、申新庄,成员为办公室、业务科室、中队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二、具体分工

1、各中队负责辖区煤矿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和全面实施安全生产“1+4”工作法落实情况。重点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国办发99号)、“双七条”、谈心对话、事故警示教育等规定和要求,煤矿要有记录和视频。(“1+4工作法”:“1”就是握紧一个“方向盘”,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坚定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的工作方向。“4” 就是坚持“四轮驱动”即:一是把煤矿安全“双七条”贯彻

到底;二是打好50个重点县煤矿安全攻坚战;三是警示教育要生动有效;四是建立安监干部与矿长谈心对话工作机制。)

2、安监一科、质标科负责“五真”要求落实情况,主要是煤矿停工停产情况、副科级领导干部包矿情况、煤矿整改情况和复工复产验收情况。

3、安监二科负责汇总季度检查情况、劳动用工管理和职业病防治情况。

4、安监三科负责汇总每月隐患排查情况。

5、督查科负责整理检查笔录,汇总月下井次数、查出隐患条数、隐患销号条数、重大隐患督办条数。

6、防水科负责汇总两个水害治理示范矿区建设情况。

7、通风科负责汇总隐蔽致灾因素普查进展情况和瓦斯治理利用情况。

8、总工室负责机械化升级改造情况和可行性论证情况。

9、行业科负责汇总拟关闭退出煤矿情况和三家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重新核定生产能力进展情况。

10、监控室负责汇总信息化平台建设情况。

11、应急救援中心汇总今年以来隐患大排查情况。

12、执法队负责煤矿打非治违情况,重点是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集中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安委6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

监局关于印发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安监总办100号)有关规定的情况(“六打六治”:打击矿山企业无证开采、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采矿行为,整治图纸造假、图实不符问题;打击破坏损害油气管道行为,整治管道周边乱建乱挖乱钻问题;打击危化品非法运输行为,整治无证经营、充装、运输,非法改装、认证,违法挂靠、外包,违规装载等问题;打击无资质施工行为,整治层层转包、违法分包问题;打击客车客船非法营运行为,整治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挂靠经营及超速、超员、疲劳驾驶和长途客车夜间违规行驶等问题;打击“三合一”、“多合一”场所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整治违规住人、消防设施缺失损坏、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堵塞封闭等问题。)。

第五篇: 医院巡查工作方案

大型医院巡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要求,巩固和拓展医疗卫生系统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加强卫生计生行业作风建设,结合我市医疗工作的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巡查目的

开展大型医院巡查工作是贯彻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各项重点任务,在新常态下深入推动公立医院改革、完善大型公立医院惩防体系建设、维护公立医院公益性,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重要手段。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当前卫生计生工作面临的新形势,以医疗卫生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为导向,持续深化“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严格按照巡查要求,扎实做好巡查工作。

通过在全市开展大型医院巡查工作,以督导巡视助推行业作风建设,强化医疗机构运营管理,提升全市各级医疗机构诊疗服务水平,切实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二、巡查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成立大型医院巡查工作领导小组。

(二)成立巡查工作专家库

结合沈阳市大型医院巡查工作实际,结合巡查工作内容要求,成立医院管理、疾控、科教、药械、财务、规划与信息、人事、宣传、纪检监察、综合监督、院务公开、工会工作等各个专业专家库,原则上每个专业专家库专家不少于10人。

(三)组建巡查工作组。

巡查工作组由卫计行政部门管理人员和从上述专家库中抽取的专家共同组成,原则上每组不超过15人。实行组长负责、培训上岗和本单位回避制度,按照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具体实施大型医院巡查工作。

三、巡查范围

全市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市卫计委负责组织市登记管理二级以上公立医院的巡查工作;各区县(市)卫计局负责巡查本辖区其他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市卫计委将适时对其他二级以上公立医院的巡查工作进行抽查。

四、巡查重点内容

(一)反腐倡廉建设

1.建立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加强行业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的制度建设和监督落实,扎实推进各级党组织和领导班子建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建立完善反对“四风”的长效机制,落实整改措施,开展专项治理。

2.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3.推进院务公开和科学民主决策,全面推行“三重一大”制度,规范权力运行。创造良好的职工工作、生活和学习环境与条件。

4.严明行业纪律,深入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

5.定期考核医院基层党组织建设。

6.加强医院文化建设和医德医风建设,落实《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规范》,建立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医德医风建设长效机制。

(二)落实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

1.建立科学的医疗绩效评价机制和内部分配激励机制。以综合绩效考核为依据,明确规定个人收入不与业务收入直接挂钩,切断病人医疗费用与医务人员收入的利益联系。

2.全面落实价格公示制度,提高收费透明度;完善医药收费复核制度;确保医药价格计算机管理系统信息准确。

3.按照国家关于接受社会捐赠资助管理有关规定,制订本单位实施办法,所有捐赠资助行为公开透明,接受全院监督。

4.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发布医疗广告,发布内容真实可靠。

5.加强本单位信息系统中药品、医用耗材用量统计功能的管理,严格处方统计权限、审批程序和登记管理。

6.针对利用执业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及接受回扣等行为有明确的惩治制度,并严格执行。

7. 建立完善“红包”管理的有关告知与协议制度,畅通举报渠道,明确查处程序及规定。

(三)医院管理

1.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把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放在第一位。

2.健全医院管理制度,将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优化服务流程,有完善的医院医疗服务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医院管理信息系统,与医院质量监测系统(HQMS)实时对接并实现数据自动上报。

3.参加国家、省、市及所在辖区的医疗紧急救治体系,接受政府指令完成突发公共事件紧急医疗救援工作以及其他公共卫生任务。承担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对口协作等政府指令性任务,落实对口支援工作政策和对口支援工作责任书或协议的相关要求。开展义诊、医疗服务下乡等多种形式的公益性社会活动。

4.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承担传染病的发现、救治、报告、预防等任务。严格执行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和报告制度。

5.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承担食源性疾病的发现、救治、监测、报告等任务。严格执行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制度。

6.贯彻落实《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的精神,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情况。承担本科及以上医学生的临床教学任务,指导和培训下级医院卫生技术人员提高诊疗水平,组织开展各级各类科研项目,取得研究成果。

7.医院设置、功能和任务符合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的定位和要求。制定和实施人才发展规划,加强人才培养和梯队建设,建立全员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加强医院临床重点专科建设,提高医院核心竞争力。

8.落实岗位绩效考核制度,完善内部分配机制,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落实社会保障政策,切实保障工作人员合法权益。

9.积极与卫生信息平台及省级新农合信息平台联通,积极配合开展新农合即时结报和异地就医费用核查,主动定期报送新农合就医信息。

10.开展预约诊疗服务,加强急诊绿色通道管理,优化医疗服务系统与流程,缩短患者诊疗等候时间及平均住院日,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建立医患沟通制度,构建和谐医患关系,规范医院投诉管理。

11.落实全国医疗卫生系统“三好一满意”活动。

12.医院依法执业,按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核定的诊疗科目和诊疗技术执业,医院及科室命名规范,医务人员依法执业。

13.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核心制度,加强医疗临床技术管理,贯彻落实《人体器官移植条例》、《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医疗机构手术分级管理办法(试行)》,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

14.加强平安医院建设,落实医院治安责任和安全保卫工作,推进医院与第三方调解机构的密切合作,有与相关部门共同协调建立的医疗纠纷应急处理平台,有完整的医疗纠纷突发事件处置预案,有专门的部门处理医疗纠纷及投诉,加强医疗机构“三防”系统建设,推进医疗责任险,探索医疗意外险,完善医疗风险分担机制。

15.加强医院后勤保障管理,做好消防、保卫以及水、电、气、暖供应的安全管理工作。

16.主动报告医疗安全(不良)事件。

17.加强合理用药及临床合理用血监测,完善处方点评制度,规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严格执行特殊药品管理制度。

(四)经济管理

1.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和岗位职责。

2.三级医院须设置总会计师。

3.坚持“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原则,实行全面预算管理,一切财务收支活动纳入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严禁在医院财务部门之外设立账外账、小金库。

4.建立健全医院财务会计内控制度并有效实施。

5.建立健全医院内部审计制度并有效实施。

6.建立医院成本核算与控制制度并有效实施。

7.严格执行国家药品价格政策和医疗服务价格政策,规范收费管理工作。

8.严格资产管理,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

9.建立大型设备购置、工程项目的立项论证、效益评估制度并有效实施。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

10.对医院经济运营绩效进行初步评价。

第六篇: 医院巡查工作方案

大型医院巡查工作方案(2016-2017年度)

一、巡查目的
贯彻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各项重点任务,进一步执行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在医疗机构中深入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充分发挥巡视监督工作职能,加强行业作风建设,提升医疗服务水平,强化医院运营管理,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二、巡查重点
(一)反腐倡廉建设。
1.建立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加强行业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的制度建设和监督落实,扎实推进各级党组织和领导班子建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建立完善反对“四风”的长效机制,落实整改措施,开展专项治理。
2.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xx-2017年工作规划》,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3.推进院务公开和科学民主决策,全面推行“三重一大”制度,规范权力运行。创造良好的职工工作、生活和学习环境与条件。
4.严明行业纪律,深入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
5.定期考核医院基层党组织建设。
6.加强医院文化建设和医德医风建设,落实《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规范》,建立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医德医风建设长效机制。
(二)落实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
1.建立科学的医疗绩效评价机制和内部分配激励机制。以综合绩效考核为依据,明确规定个人收入不与业务收入直接挂钩,切断病人医疗费用与医务人员收入的利益联系。
2.全面落实价格公示制度,提高收费透明度;完善医药收费复核制度;确保医药价格计算机管理系统信息准确。
3.按照国家关于接受社会捐赠资助管理有关规定,制订本单位实施办法,所有捐赠资助行为公开透明,接受全院监督。
4.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发布医疗广告,发布内容真实可靠。
5.加强本单位信息系统中药品、医用耗材用量统计功能的管理,严格处方统计权限、审批程序和登记管理。
6.针对利用执业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及接受回扣等行为有明确的惩治制度,并严格执行。
7. 建立完善“红包”管理的有关告知与协议制度,畅通举报渠道,明确查处程序及规定。
(三)医院管理。
1.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把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放在第一位。
2.健全医院管理制度,将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优化服务流程,有完善的医院医疗服务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医院管理信息系统,与医院质量监测系统(hqms)实时对接并实现数据自动上报。
3.参加国家、省、市及所在辖区的医疗紧急救治体系,接受政府指令完成突发公共事件紧急医疗救援工作以及其他公共卫生任务。承担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对口协作等政府指令性任务,落实对口支援工作政策和对口支援工作责任书或协议的相关要求。开展义诊、医疗服务下乡等多种形式的公益性社会活动。
4.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承担传染病的发现、救治、报告、预防等任务。严格执行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和报告制度。
5.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承担食源性疾病的发现、救治、监测、报告等任务。严格执行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制度。
6.贯彻落实《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的精神,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情况。承担本科及以上医学生的临床教学任务,指导和培训下级医院卫生技术人员提高诊疗水平,组织开展各级各类科研项目,取得研究成果。
7.医院设置、功能和任务符合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的定位和要求。制定和实施人才发展规划,加强人才培养和梯队建设,建立全员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加强医院临床重点专科建设,提高医院核心竞争力。
8.落实岗位绩效考核制度,完善内部分配机制,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落实社会保障政策,切实保障工作人员合法权益。
9.积极与卫生信息平台及省级新农合信息平台联通,积极配合开展新农合即时结报和异地就医费用核查,主动定期报送新农合就医信息。
10.开展预约诊疗服务,加强急诊绿色通道管理,优化医疗服务系统与流程,缩短患者诊疗等候时间及平均住院日,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建立医患沟通制度,构建和谐医患关系,规范医院投诉管理。
11.落实全国医疗卫生系统“三好一满意”活动。
12.医院依法执业,按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核定的诊疗科目和诊疗技术执业,医院及科室命名规范,医务人员依法执业。
13.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核心制度,加强医疗临床技术管理,贯彻落实《人体器官移植条例》、《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医疗机构手术分级管理办法(试行)》,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共3页,当前第1页123
14.加强平安医院建设,落实医院治安责任和安全保卫工作,推进医院与第三方调解机构的密切合作,有与相关部门共同协调建立的医疗纠纷应急处理平台,有完整的医疗纠纷突发事件处置预案,有专门的部门处理医疗纠纷及投诉,加强医疗机构“三防”系统建设,推进医疗责任险,探索医疗意外险,完善医疗风险分担机制。
15.加强医院后勤保障管理,做好消防、保卫以及水、电、气、暖供应的安全管理工作。
16.主动报告医疗安全(不良)事件。
17.加强合理用药及临床合理用血监测,完善处方点评制度,规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严格执行特殊药品管理制度。
(四)经济管理。
1.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和岗位职责。
2.三级医院须设置总会计师。
3.坚持“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原则,实行全面预算管理,一切财务收支活动纳入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严禁在医院财务部门之外设立账外账、小金库。
4.建立健全医院财务会计内控制度并有效实施。
5.建立健全医院内部审计制度并有效实施。
6.建立医院成本核算与控制制度并有效实施。
7.严格执行国家药品价格政策和医疗服务价格政策,规范收费管理工作。
8.严格资产管理,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
9.建立大型设备购置、工程项目的立项论证、效益评估制度并有效实施。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
10.对医院经济运营绩效进行初步评价。
三、巡查范围与安排
(一)巡查范围。国家卫生计生委组织实施委属(管)医院(名单见附件1)的巡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三级医院(含三级综合医院与三级专科医院)的巡查。
(二)巡查安排。有计划、分批次按年度开展巡查工作。每所医院巡查天数原则上不少于5天。2017年底前完成本轮巡查工作。各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在2月底前将上一年度巡查工作报告报送国家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局和驻委监察局。
四、巡查方式与方法
(一)医院自查。总结医院在反腐倡廉建设、落实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医院管理、经济管理等方面的工作,重点查找不足,并按照要求提前准备和提交相关材料(自查表见附件2)。
(二)现场巡查。按照年度巡查工作计划,运用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列席会议、召开座谈会、现场查看、问卷调查、民主测评、公开征求意见、财务和统计资料分析等方法,并结合医疗信息统计分析结果开展现场巡查。
(三)反馈与整改。医院对前期巡查中反馈的问题进行整改后并提交整改报告,我委择期对整改情况进行抽查。
五、组织实施
(一)工作部署。
1.我委印发文件、召开启动会议对大型医院巡查工作进行部署。
2.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根据本方案制订本辖区实施方案,明确工作重点、组织分工、活动安排,部署辖区内大型医院巡查活动。
3.接受巡查医院根据大型医院巡查方案和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订本单位自查方案和实施细则。
(二)组织实施。
1.宣传动员。我委负责委属(管)医院巡查的宣传动员工作;各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做好辖区内大型医院巡查宣传动员工作;接受巡查医院做好院内宣传动员工作。
2.自查自纠。接受巡查医院对照本方案,重点在反腐倡廉建设、落实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医院管理、经济管理等方面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整改,对严重违反有关规定,或造成医疗质量、安全事件的人员要严肃处理。
接受巡查的委属(管)医院根据巡查安排,提前将《大型医院巡查医院自查表》及相关材料通过邮寄及电子邮件的方式报送我委医政医管局。其他接受巡查的医院按照所在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求报送。
3.现场巡查。我委根据本方案派出巡查工作组开展委属(管)医院的巡查工作。各巡查工作组应当协调做好接受巡查医院的动员工作;对医院工作的整体情况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检查评价;针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和情况提出改进建议和意见。现场巡查工作结束后,各巡查工作组负责撰写巡查报告,并由我委医政医管局汇总整理形成年度巡查报告。巡查报告报请委领导审核同意后,向接受巡查医院反馈。接受巡查医院应当按照反馈意见积极整改,反馈后30日内向我委报送整改方案,3个月内报送整改报告。
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根据本辖区实施方案组织开展辖区内大型医院巡查工作,我委适时对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开展的大型医院巡查工作情况进行督导。各省级卫生计生部门于2月底前将上一年度巡查工作报告报我委医政医管局和驻委监察局。共3页,当前第2页123
(三)总结交流。
我委适时组织召开全国大型医院巡查工作会议,交流各地大型医院巡查情况,总结巡查工作经验,完善巡查制度,宣传推广优秀经验,按照职责权限,积极推动解决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对重大违法违纪线索移送处理,对巡查工作的有关资料统一整理归档。
各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总结辖区内大型医院巡查结果,并组织开展反馈和交流,协助巡查单位积极整改。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大型医院巡查工作是在新时期新形势下适应政府职能转变需要,是推进大型医院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强化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医疗服务监管职能、完善医疗服务监管制度的积极探索,是加强对公立医院的监管、维护公立医院公益性、促进医院健康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重大举措。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医院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明确目标,明确医院主要负责人为巡查工作第一责任人,确保巡查工作顺利进行。
(二)全面部署,认真落实。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按照工作要求,全面部署,认真落实。要有方案、有重点、有措施,健全领导机构,落实人员职责,加强组织领导。医院要重视内涵建设,从人才、技术、管理等方面入手,培训、教育、检查相结合,完善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提高医院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水平。
(三)积极探索,不断完善。加强大型医院巡查的制度化建设,建立长效常态机制,进一步确定和完善巡查工作的内容、形式,规范巡查工作程序。加强巡查员队伍培训和建设,探索科学巡查工作机制。勤于实践,认真总结,不断完善巡查工作制度。

文章仅作为参考使用,请依据实情需要另行修改编辑(2020年2月22日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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